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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碳市场:评价、地方和全国市场协同与共同富裕 | 盘古智库双碳研究院系列活动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9日 阅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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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发改委2011年10月批准在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湖北、重庆等七个省市启动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试水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到2021年7月全国碳市场开张实现线上首单交易,漫长曲折的过程说明,全国统一大市场不是“一蹴而就”的统一市场,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市场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讲座中,张中祥就中国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承诺对中国本身和全球的影响,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运行情况;全国统一碳市场与地方碳市场如何协同发展;碳市场如何助力共同富裕;完善与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的着力点等主要议题进行阐述。


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运行情况


总体上讲,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市场运行平稳有序,碳价并未出现大幅涨落,整体履约率高,按履约量计,履约完成率为99.5%;按企业数量计,履约完成率约94.5%。不过,各省市履约存在明显差别,按企业数量计,履约率最低的省只有83%左右。交易以大宗协议交易为主,大宗协议交易量达1.61亿吨,占总交易量的83.9%。不过,以大宗交易为主,价格未能反映配额价值或边际减排成本,价格信号失真。另外,参与交易的企业主要以履约为目的,成交量存在明显的履约驱动现象,首个履约周期换手率只有2%,甚至低于试点碳市场的平均换手率5%,市场流动性明显不足。


中国与世界最大“碳市场”还有距离


中国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覆盖的碳排放量高达45亿吨二氧化碳,而2021开始第四阶段(2021-30年)的欧盟碳交易的碳配额总量为16.1亿吨,并且每年消减2.20%。“只能说中国刚启动的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覆盖的碳排放量是全球最大的,但并不是商业意义上按交易总额讲的最大市场。”张中祥分析,中国的碳覆盖量是最大的,但与世界最大的“碳市场”还有距离。


统一大市场“统”对碳市场建设意味着什么


具体到碳市场建设,统一大市场“统”意味着建立全国统一的制度规则,意味着各种相关市场的协同发展,意味着全国碳市场建设不断扩容,交易主体不断多元化、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不断丰富,意味着即使在全国性碳市场起步和区域性碳市场试点共存的阶段,地方碳市场与全国碳市场能形成协同增效。


与全国碳市场协同增效:地方碳市场下一步怎么做


全国碳市场处在全国性碳市场起步和区域性碳市场试点共存的阶段,这为地方碳市场主动作为,寻找创新发力点,持续发挥地方试点碳市场推动本地节能减排、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发挥的空间。张中祥院长认为,地方碳市场可以在以下方面与全国碳市场形成协同增效的效应:一是地方碳市场可以继续探索和完善更多的机制设计,二是区域性碳市场可将更多行业和排放单位纳入其中,三是探索区域碳市场早于全国率先向总量型碳市场转变,四是以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探索跨行政区域的区域碳市场的建设,五是探索全国碳市场与区域碳市场之间的连通,允许全国碳市场与区域碳市场之间进行碳配额交易。


碳配额向欠发达地区倾斜 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共同富裕涉及到缩小地区差距,碳市场是一个政策市场,给予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比较低的地区更多的碳配额总量、更大的发展/碳空间,有助于减少地区间的差异,有助于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同时,通过拍卖有偿分配碳配额,拍卖所得资金设立转型基金,按照一定的准则用于支持经济欠发达或经济发展慢的地区,受减排约束影响更大的地区、行业和群体,减少区域间的差异,助力共同富裕。


完善与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的着力点


张中祥院长提出,在确保全国碳市场从启动交易到平稳规范运行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发挥碳排放交易作为市场手段实现“双碳”目标的规则、加快并有序扩大碳市场行业覆盖,完善碳市场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等多个方面着力,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


通过此次讲座,盘古智库双碳研究院深刻学习了中国碳市场的发展机遇与挑战,下一步将从全局的、战略的高度,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国家关于“双碳”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双碳”研究和支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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